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5 10:01 点击次数:
银川市道路运输行业党群服务中心部分房屋公开招租项目拍卖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银川市道路运输行业党群服务中心部分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1-03 | 拍卖机构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1年10月15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五区燕庆北路(的士学校院内)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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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银川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银川市清和北街1060号 | |||||
法人代表 | 余继勇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银川市财政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银川市道路运输行业党群服务中心西侧“的士港湾”、出租汽车维修中心、免费清洗车辆等区域面积为400平米,的士学校北侧办公用房1845.7平米进行公开招租,出租年限为两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 / 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人民币2700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拍卖规则》的约定执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招租对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具有专项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企业; 2、招租后经营范围:房屋招租后用途继续为出租汽车和服务设施维修维护,实行微利经营,对出租车驾驶员提供免费休息娱乐场所和免费洗车服务。的士学校北侧办公用房作为党群中心辅助设施,从事出租汽车和服务设施维修,维护,实行微利经营及部分公益服务,免费为驾驶员提供休息,娱乐场所和洗车服务并承担出租汽车坐垫套清洗更换,GPS及出租汽车计价器维修,顶灯安装等业务。 3、招租要求: 1)承租方不得对外经营,不得承接社会车辆维修、维护、洗车等相关业务。 2)承租方须支付原场地投入设备的所有费用(原投资165万元),费用最终以评估值为准,评估费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资产出租期间不得进行转租转借,同时,加强对承租方的日常管理,防止因资产出租出借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浪费,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4)银川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资产管理信息上报,对承租方履行监督责任,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每年12月前,对承租方的经营服务状况进行考核,广泛征求出租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满意度及维修维护是否微利经营,免费为驾驶员提供休息娱乐和免费洗车等服务的评价,作为下一年能否继续承租的基本条件,如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价以拍卖竞价为准,价高者得,租金按年交付,先付后用。 6)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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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 |||||
交纳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6401001005000003717-998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具备资质的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专项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完成报名登记手续的意向竞买人须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6000元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带息退还。 3、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竞买人须知》中的约定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银川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银川西塔支行 账 号:641301102018010042948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拍卖规则》规定的期限付清所有款项,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成交所有款项后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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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10:30 | |||||
拍卖地点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之间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拍网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宁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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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海霞 | 联系电话 | 13895077171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芦建华 | 联系电话 | 13895660112 | |||
电话 | 0951-6017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