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cwbzb 发布时间:2025-12-19 10: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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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一批闲置广电传输设备等公开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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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名称 |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一批闲置广电传输设备等公开拍卖 |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WBPM-2025-11 | 拍卖机构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5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宁夏广播电视台传输发射基地(旧址) | ||||||
| 一、委托人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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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中国商报网》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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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人简况 |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 | |||||
| 注册地(住所) |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万寿路177号 | ||||||
| 法人代表 | 高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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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 本次拍卖标的主要为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征收的光纤放大器、直调式光发射机、传输设备等各类广电传输设备,以及一台变压器。目前该标的处于停用闲置状态,集中存放,整体状况一般。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宁夏华恒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0月28日 | ||||||
| 资产评估值 | 23.01万元 |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 指定账户,如7个工作日内成交价款未支付,则合同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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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物:包含光纤放大器、直调式光发射机、传输设备等各类广电传输设备,以及变压器一台。 2.清单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资产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为准,整体成批不检斤处置。无论竞买人是否到实物所在地现场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可因任何原因撤销竞买决定。 3.竞得人须在委托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后的15日内,严格按照委托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交割产生的运输、拆除、分拣、整理、吊装、清理工作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不得拆运本次标的以外的其他资产,如因竞得人的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竞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竞得人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逾期超过5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竞得人放弃剩余标的资产,委托方有权将剩余标的资产另行处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 5.该批标的物闲置时间较长,如再次利用,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委托方、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6.竞得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竞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委托方无关。 7.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价款、拒绝后续过户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8.部分设备位于铺装地板下,需人工拆卸,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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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1. 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品回收等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誉要求 (1)竞拍者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竞拍。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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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金额 |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00元) | ||||||
| 缴纳时间 | 2026年1月5日17时前缴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名称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 交纳账号 | 6401001005000003717-99B |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标的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均不予报名);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联系人:孙占波 联系电话:0951-6021762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租赁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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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 拍卖时间 | 2026年1月6日上午10:00 | ||||||
| 拍卖地点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号开标室C712(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之间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站、中拍平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 娟 | 联系电话 | 13723388027 | ||||
| 电话 | 0951-6041459 |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 ||||||